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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保護服務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立全國性侵害加害人之檔案資料;其內容應包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居所、相片、犯罪資料、指紋、去氧核醣核酸紀錄等資料。
前項檔案資料應予保密,非依法律規定,不得提供;其內容管理及使用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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