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第24條 法規: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保護服務目 相關法規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三章 安置及服務 第24條 經法院依第十六條第二項或第十九條第一項裁定之受交付者,應協助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派之社會工作人員對被害人為輔導。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