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機構設置或擴充許可辦法 第3條 法規:護理機構設置或擴充許可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護理及健康照護目 第3條 前條第一項申請人如下:一、公立護理機構:代表人。二、財團法人護理機構:該法人。三、私立護理機構:(一)個人設置者:負責資深護理人員。(二)其他法人依有關法律附設者:該法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