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島開業醫事機構與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獎勵及輔導辦法 第8條 法規:離島開業醫事機構與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獎勵及輔導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護理及健康照護目 第8條 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得不定期對受獎勵及輔導之機構為必要之查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