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 第13條 法規:身心障礙者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護理及健康照護目 第13條 申請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申請或領取補助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不予補助或停止補助;已核發之補助款,應令其限期返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