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醫療補助辦法 第7條 法規:縣(市)醫療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救助及社工目 第7條 縣(市)主管機關得訂定審核作業規定,辦理醫療補助事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