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社會工作師分科甄審及接受繼續教育辦法 第10條 法規:專科社會工作師分科甄審及接受繼續教育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救助及社工目 第10條 筆試採申論式試題為原則,中文命題,時間為三小時;其內容範圍如下:一、專科社會工作通論。二、各專科進階社會工作實務。筆試試題專有名詞部分,得使用英文。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