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 第4條 法規: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條例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救助及社工目 第一章 總則 第4條 中央主管機關掌理下列事項:一、兒少教育發展帳戶之政策、法規與相關措施之規劃、訂定、宣導及國際交流。二、兒少教育發展帳戶之開辦、存款與提領機制之規劃、協調及監督。三、對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執行兒少教育發展帳戶相關工作之監督、協調及獎勵。四、其他全國性兒少教育發展帳戶之相關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