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區低收入戶創業貸款利息補貼作業辦法 第5條 法規:災區低收入戶創業貸款利息補貼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救助及社工目 第5條 受災低收入戶,經金融機構核放本貸款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本貸款利息補貼:一、金融機構核放本貸款相關證明文件。二、事業負責人證明文件。三、切結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