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管理運用及監督辦法 第2條 法規:國民年金保險基金管理運用及監督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第2條 國民年金保險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特種基金,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以衛生福利部為主管機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