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委託經營辦法 第7條 法規: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委託經營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第7條 本基金之委託經營期間,每次最長五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