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法 第9條 法規:國民年金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相關法規 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二章 被保險人及保險效力 第9條 被保險人退保後再參加本保險者,其保險年資應予併計。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