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民年金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符合前條規定之被保險人,其保險效力之開始,自符合加保資格之當日零時起算。
前項保險效力於被保險人喪失加保資格之前一日二十四時停止。
但死亡者,於死亡之當日終止。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