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第40條 法規: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相關法規 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辦法相關 第二編 藥品 › 第二章 健保藥品支付價格訂定原則 第40條 核算價格小數點之處理方式如下:一、核算價小於新臺幣五元者,取小數點後兩位,第三位(含)以後無條件捨去。二、核算價大於或等於新臺幣五元且小於新臺幣五十元者,取小數點後一位,第二位(含)以後無條件捨去。三、核算價大於或等於新臺幣五十元者,取至整數,小數點以後無條件捨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