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算價格小數點之處理方式如下:
一、核算價小於新臺幣五元者,取小數點後兩位,第三位(含)以後無條件捨去。
二、核算價大於或等於新臺幣五元且小於新臺幣五十元者,取小數點後一位,第二位(含)以後無條件捨去。
三、核算價大於或等於新臺幣五十元者,取至整數,小數點以後無條件捨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