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條十國藥價計算方式如下:一、十國藥價係指英國、德國、日本、瑞士、美國、比利時、澳洲、法國、瑞典、加拿大等十國藥價並加上匯率予以換算得之。二、依新藥或新品項受理日當季保險人公告之匯率計算。三、若具有兩種以上包裝者,以單價最低者為計算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