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提報財務報告辦法 第7條 法規: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提報財務報告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第7條 財務報告應包括下列各項報表:一、資產負債表。二、收支餘絀表(損益表)。三、淨值變動表。四、現金流量表。五、醫務收入明細表。六、醫務成本明細表。前項財務報表之格式及內容,於醫療法人及公立機構,依相關法規之規定;於其他醫事服務機構,規定如附表一至附表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