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提報財務報告辦法 第2條 法規: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提報財務報告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第2條 本辦法所稱財務報告,指本法第七十三條第一項所定全民健康保險(以下稱健保)業務有關之財務報告。 本條定義的名詞 財務報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