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執行公共安全事故與重大交通事故公害及食品中毒事件代位求償辦法 第1-1條 法規:全民健康保險執行公共安全事故與重大交通事故公害及食品中毒事件代位求償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第1-1條 本法第九十五條第二項第一款所稱公共安全事故,指依法規應強制投保責任保險之場所或行業發生之責任保險事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