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4條 法規:全民健康保險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第4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相關支出。二、經行政院核准保險醫療給付外之專項支出。三、其他有關支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