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等相關收入。
二、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之收入。
三、公益彩券盈餘分配之收入。
四、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五、本基金之孳息收入。
六、其他有關收入。
前項第四款之基金來源,不包括政府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三條規定應負擔全民健康保險之總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