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52條 法規: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相關法規 全民健康保險法母法 第三章 保險財務及保險費之計繳 第52條 保險費及滯納金之繳納,以元為單位,角以下四捨五入。被保險人應自付之保險費及政府補助金額尾數均為五角時,以政府補助金額進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