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第45條 法規: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相關法規 全民健康保險法母法 第三章 保險財務及保險費之計繳 第45條 本法第三條第一項所稱政府每年度負擔本保險之總經費如下:一、政府為投保單位時,依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目、第二目及第三十四條規定應負擔之保險費。二、政府依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補助各類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之保險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