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組織法 第6條 法規:衛生福利部組織法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組織目 第6條 本部為應業務需要,得報經行政院核准,派員駐境外辦事,並依駐外機構組織通則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