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老人身心障礙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辦事細則 第7條 法規:衛生福利部老人身心障礙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組織目 第7條 安老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安養服務對象曰常生活之照顧、輔導、考核及偶發事件之處理。二、安養服務對象資料之管理及登記。三、安養服務對象環境整潔美化及康樂活動之倡導。四、安養服務對象知識之傳授。五、其他有關安養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