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各醫院組織準則 第6條 法規:衛生福利部各醫院組織準則 類別: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組織目 第6條 醫院各職稱之官等職等或級別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各職稱之官等職等,依職務列等表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