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檢查辦法 第9條 法規:農藥檢查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植物防檢疫目 第9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執行封存之涉嫌禁用農藥、偽農藥或劣農藥時,應注意下列事項:一、執行封存應拍照存證,並清點數量及製作清冊。二、抽取之樣品應於五日內送檢驗機關,並請檢驗機關優先檢驗或鑑定。前項樣品經檢驗或鑑定結果認未違反本法規定時,主管機關應即通知農藥業者得予啟封。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