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田間試驗準則 第6條 法規:農藥田間試驗準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植物防檢疫目 第6條 農藥田間試驗田區與非農藥田間試驗田區應有明確劃分,並應於試驗田區設立明顯標示及警示文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