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生產業及販賣業者評鑑獎勵辦法 第6條 法規:農藥生產業及販賣業者評鑑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第6條 中央主管機關辦理評鑑時,得委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初審作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