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因轉殖植物輸出入許可辦法 第2條 法規:基因轉殖植物輸出入許可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第2條 基因轉殖植物依輸出入申報使用目的區分為二類:一、供作繁殖或栽培者。二、供作實驗室試驗或研發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