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用途農藥申請審核辦法 第4條 法規:特定用途農藥申請審核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植物防檢疫目 第4條 非農藥生產業者依前條規定申請輸入農藥原體,應委託農藥生產業者輸入。前項受委託輸入之農藥生產業者申請輸入農藥原體時,應依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但書規定併同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轉讓申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