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走私進口動植物及其產品獎勵辦法 第3條 法規:檢舉走私進口動植物及其產品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動物防檢疫目 第3條 本辦法所稱植物及其產品,係指植物防疫檢疫法第三條規定之植物、植物產品、有害生物、栽培介質。 本條定義的名詞 植物及其產品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