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豬瘟暨口蹄疫所需疫苗之種類及其管理辦法 第14條 法規:清除豬瘟暨口蹄疫所需疫苗之種類及其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動物防檢疫目 第14條 停止注射豬瘟或口蹄疫疫苗之動物或區域,其動物所有人或管理人及執業獸醫師(佐)不得使用豬瘟或口蹄疫疫苗。但因緊急防疫需要,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