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衛生檢查規則(89.04.19訂定) 第22條 法規:屠宰衛生檢查規則(89.04.19訂定)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第六章 非供食用屠體與內臟之處理 第22條 屠宰場內經屠後檢查合格之屠體、內臟發生變質、腐敗、污染或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之情形時,該屠體、內臟應予改判定為不合格。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