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檢馬立克病載體新城病、傳染性華氏囊病基因改造活毒疫苗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特性試驗:須具固有理學的性狀,且無異物及異常氣味,加所附稀釋液混合後須濃度均一。
二、無菌試驗:不得含有任何可能檢出之活菌。
三、病毒含有量試驗:將本疫苗培養於雞胚胎纖維母細胞(Chickenembryofibroblasts,CEF)五日後,觀察其細胞變性效應(Cytopathiceffect,CPE),並使用螢光抗體染色法(Immunofluorescenceassay)偵測新城病病毒之F蛋白及傳染性華氏囊病病毒VP2蛋白之表現,計算病毒斑形成單位(Plaqueformingunit,PFU),每劑量PFU不可少於其疫苗標示。
四、安全試驗:選一日齡無特定病原(Specificpathogenfree,SPF)雞十二隻,隨機取二隻為對照組,其餘十隻於背頸部皮下注射十劑量,疫苗接種後觀察三週,須無任何不良反應而健存。
前項試驗確定困難時,應予複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