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用藥品優良製造準則 第20條 法規:動物用藥品優良製造準則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第20條 用於製造、加工、分裝、包裝、儲存之設備及器具,應定期清潔及保養,並應訂立書面作業程序,避免功能不良或肇致污染。無菌作業場所之設備及器具,其材質應易於清洗、乾燥及消毒滅菌,並應定期清洗、消毒滅菌及維護,避免影響無菌作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