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條用於製造、加工、分裝、包裝、儲存之設備及器具,應定期清潔及保養,並應訂立書面作業程序,避免功能不良或肇致污染。無菌作業場所之設備及器具,其材質應易於清洗、乾燥及消毒滅菌,並應定期清洗、消毒滅菌及維護,避免影響無菌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