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用藥品製造廠設廠標準 第16條 法規:動物用藥品製造廠設廠標準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動植物防檢疫目 第16條 藥廠檢驗儀器為價值昂貴且使用頻率不高者,得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機關檢驗,免予設置。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