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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動物用藥品管理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動物防檢疫目

法規章節: 第43條

依本法查獲之動物用劣藥,未依第二十九條規定期限改製或退貨者,得沒入銷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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