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再生社區公約訂定辦法 第6條 法規:農村再生社區公約訂定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目 第6條 社區公約之決議,應經所涉公共設施、建築物或景觀土地所有權人全體簽署同意行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