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再生社區公約訂定辦法 第3條 法規:農村再生社區公約訂定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目 第3條 社區公約草案,得由社區組織代表依需求擬定後提出,或經三十名社區居民連署,向社區組織代表提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