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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水土保持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前條基本資料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洽請下列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供或更新:一、氣象:交通部。
二、水文、地質:經濟部。
三、地形:內政部。
四、災害紀錄及其他基本資料:各中央有關機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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