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選舉罷免辦法 第22條 法規: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選舉罷免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田水利目 第二章 選舉 第22條 農田水利會應派員主持各選舉區選務,各投票所、開票所應置主任管理員一人,管理員若干人,辦理投票、開票工作,並置主任監察員一人,監察員若干人,監察投票、開票工作。農田水利會於人力不敷調用時,得依下列規定遴聘前項選務人員:一、主任管理員:機關、學校人員。二、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監察員:地方公正人士或機關、團體、學校人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