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法規:農田水利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田水利目 相關法規 農田水利法母法 農田水利法第三十一條情節輕微及減免處罰標準相關 第2條 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所稱照舊使用,指現況提供為水路使用之土地,應維持農田水利使用,並維持原土地提供使用關係。 本條定義的名詞 照舊使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