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法施行細則 第3-1條 法規:農田水利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田水利目 相關法規 農田水利法母法 農田水利法第三十一條情節輕微及減免處罰標準相關 第3-1條 本法第十八條第二項所定灌溉管理組織專任職員之訓練及進修事項,主管機關得委由依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三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設立之農田水利會聯合會,以其解散清算後之賸餘財產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