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財務處理辦法 第3條 法規:農會財務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民輔導目 第一章 總則 第3條 農會會計基礎採用權責發生制。前項所稱權責發生制,指收入於確定應收時,費用於確定應付時,即行入帳。決算時收入及費用,並按其應歸屬年度予以調整分錄。 本條定義的名詞 權責發生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