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報告編造期限如下:
一、日報:於次日上午編造完竣。
二、月報:於次月五日前編造完竣。
三、年報:於次年三月十五日前編造完竣。
年報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七日內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並副知上級農會。
金融事業年報編製應依農業金融法及其相關法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