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法 第35條 法規:農會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相關法規 農會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農會法定公積公益金及各級農會推廣互助訓練經費保管運用辦法相關 第七章 會議 第35條 農事小組應舉行小組會議,每年至少一次,由組長召集,並為會議之主席。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