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出資或投資審核辦法 第2條 法規:農會出資或投資審核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第2條 本辦法之適用範圍如下:一、由五個以上農會擔任發起人所設立符合本法第四條所定農會任務及本辦法第四條之股份有限公司。二、由五個以上農會投資現有符合本法第四條所定農會任務之股份有限公司。三、由個別農會投資前二款經審核通過之股份有限公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