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第44條 法規: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相關法規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五章 保險基金及經費 第44條 本保險年度結算如有虧損,除由辦理本保險業務機構之主管機關審核撥補,並得申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補助外,中央主管機關應即檢討虧損發生原因;如認為應調整保險費率時,應即依規定程序予以調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