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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民輔導目

法規章節: 第22條

農監會應將審議結果作成審定書,並於審定之翌日起十五日內分別送達申請人及保險人。
保險人對於前項審定結果應於審定書送達之翌日起十五日內執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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